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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0300/2024-00010 主题分类:
标      题: 关于印发《鸡西市“益路保”灵活就业职业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鸡人社函[2024]43号
发文日期: 2024年5月29日 成文日期: 2024-05-29
关  键 词: 保险,就业,灵活,人员,投保

关于印发《鸡西市“益路保”灵活就业职业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9 14: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现将《鸡西市益路保灵活就业职业综合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29日               


 

鸡西益路保灵活就业职业综合保险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人保财险鸡西分公司结合我市实际,采用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商业保险运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愿投保的运营模式,推出益路保灵活就业职业综合保险项目,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黑人社规〔20219号)要求,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运行机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职业综合保险,提升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灵活就业从业环境,促进新就业形态实现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自行投保,也可由雇佣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代为投保。

2.被保险人(保险对象)。年龄在18—60周岁(60周岁指投保时保险期限最后一天应在被保人60周岁当天零时前)并在鸡西市人社局系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且就业岗位在鸡西市三县六区范围内的非退休灵活就业人员。

3.投保期限。试行投保期限6个月,视情况可延长投保期。

4.投保模式。通过线下窗口个人或企业自愿投保。

5.保险费。有社保(医保)的年保费123元,无社保(医保)的年保费139元。

6.保险责任。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事灵活就业相关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其人身伤亡的(包含意外伤害身故责任、残疾责任、医疗责任及住院津贴责任等),保险公司根据相应赔偿标准赔偿,保额12.3万元。

1)意外身故、伤残给付保险金额为10万。伤残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根据等级核定,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2)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额5000元,每次事故、急诊限额500元,给付比例80%,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

3)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额1.8万元,每次免赔日数0天,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90天,总给付日数180天,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100元。

4)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责任的给付标准调整为:给付比例为60%;每次事故免赔额700元;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500元。

本保险合同承保职业类别1—4类人员,若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危险性增加且未通知本保险人,则发生事故时职业类别为5—6类及以上的,保险人按照对应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的40%给付保险金。

(二)承保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

(三)运行模式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该项目采用政府主导,财政补贴模式,即由财政补贴保费的50%

三、工作流程

(一)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投保前,需先在三县六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就业部门对灵活就业登记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登记,开具相关佐证材料。

(二)受理灵活就业投保。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灵活就业佐证材料等要件,在保险机构窗口进行线下投保。

(三)保险补贴规范申领。保险公司受理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投保,按照保费的50%收费,根据投保人数量和金额,向市人社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相应资金补贴。

(四)规范补贴拨付工作。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对保险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按规定流程将资金拨入保险公司账户。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保险项目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要认真做好灵活就业审核登记工作,做到操作规范、审核全面、手续齐全、流程完备。对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关于印发《鸡西市“益路保”灵活就业职业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鸡人社函〔2024〕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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