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300/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
|---|---|---|---|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关于 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工作做法的通知 | ||
| 文 号: | 鸡税发[2024]51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年5月11日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 关 键 词: | 发展,新,税收,企业,落实 | ||
各县(市、区)及兴凯湖税务局:
为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聚焦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发展理念,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在精准落实完善优化和延续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上、在优化和规范税务执法方式上、在推动税费服务向精细化发展上持续加力,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添加“税”动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锻长板、补短板相结合,坚持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助力企业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税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谋划全市税务系统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路举措。
三、实施举措
(一)在“鸡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服务新质生产力”专题,主动推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二)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各县(市、区)税务局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三)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进行"企业画像",将企业特征标签与适用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匹配,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
(四)开展多形式的税收宣传培训活动,聚焦经营主体需求,解难题、办实事,多措并举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持续释放创新活力。
(五)对新质生产力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强税收监管,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公平和社会公平。
四 、总结提升
各县(市、区)税务局要认真落实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本地措施,举一反三,力争推出更多具有较高含金量的亮点经验。强化宣传引导,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全面、真实反映税务部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的进展成效,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质量,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2024年5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关于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工作做法的通知 (2).pdf